取消一般公务用车(推进政府节约开支和环保减排)
1、因此,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已经成为了一个必然的趋势,既可以节约开支,又可以保护环境。操作步骤 制定相关政策。
2、第一,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后,要保留必要的特殊公务用车,例如执法执勤车辆等,确保公务活动的开展。
3、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,取消一般公务用车,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、机要通信、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。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,实行社会化提供。
4、坚持社会化、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,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,取消一般公务用车,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、机要通信、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,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,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。
黑龙江省30天内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
黑龙江省30天内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 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随着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》的公布,全国范围内的公车改革大幕正式开启。
根据方案,2014年底前,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;2015年年底前,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;用2至3年时间,公车改革全面完成。
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: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,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。
前往乡镇及村屯开展联合调研、检查等,工作地点无公共交通或公共交通不便的,应按就近原则从出差目的地附近市县城区租用车辆。公务租车类型的标准 各单位根据乘客人数、经费预算、使用地点等因素考虑。
公车处置方式有几种
1、处置公车具体地方具体部门的处置方式也是不一样的,我国法律规定取消的公务用车,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处置。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,要制定处置办法,公开招标评估、拍卖机构,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。
2、处置方式不同:公车处置主要通过出售、拍卖等方式进行;而设备处置则包括多种方式,如回收、出售、拍卖、报废、捐赠等。
3、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,应当继续使用。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,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。公务用车按照规定更新后,可以采取拍卖、厂家回收、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旧车。处置收入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。
4、多找几家公司,多询几个车价,然后把价格报给公司领导。报价的时候要留有余地,因为二手车商在没有看到实车前,给的价都不会很准。公司领导最关心的不是车价,而是安全性,必须保证车辆正常过户。
5、公车私用如何举报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、违纪行为,有权向有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;举报人须如实提供被举报人公车私用的照片、录像等证据资料;举报可采用来电、来信、来访、电子邮件等形式。
公车改革全面启动国企及国有金融企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
第一,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后,要保留必要的特殊公务用车,例如执法执勤车辆等,确保公务活动的开展。
公车改革方案预计一个月内发布按照国家的要求,中央和国家机关将先行示范公车改革,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,地方党政机关2015年年底前完成,用两到三年时间,完成包括事业单位、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。
法律分析:2014年7月16日下去下发《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和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》,标志着公车改革正式启动。法律依据:《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》 1.创新制度、分类保障。
车改目标公务交通节支率必须达7 时间节点:按照《方案》,我省将力争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。按照属地化原则,驻各地的省管单位与所在地区同步改革。
按照全省公车改革时间表,我省力争于8月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,年底前基本完成市、县、乡级公车改革,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车改革,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改革。